禮 · 生命與自我

生命的意義

生命很可能沒有預設意義;我們能做的,是在有限時間裡真實感受自己,並成為自己想成為的人。

生命、自我與目的

林遠・筆記

我覺得,「生命的意義」是我近年來認知能力提升的一個重要關鍵。

這是一個很大的問題。無論一個人的身分如何、經歷如何,他都無法避開這件事:他的意識只會存在於自己的身體裡幾十年。他的情緒、認知、感受與理解,也永遠只有他自己能真正感覺到。

別人可以靠近他,可以理解他,可以描述他,也可以愛他。但沒有人能替他感覺他的世界。

而且,人類這種生命體,本質上也和其他生命體沒有什麼不同。我們很難為一隻生命只有幾十天的飼料雞,找到一個宏大而確定的生命意義。牠活著、感受、長大,然後被世界帶往某個結果。

如果站得更遠一點看,人類也未必真的不同。

生命很可能本來就沒有預設意義。世界沒有先替每個人寫好答案,也沒有保證每一段痛苦、每一次努力、每一個選擇,最後都會被放進某個完美的解釋裡。

這個想法一開始可能很冷,但對我來說,它反而帶來某種自由。

如果生命沒有預設意義,那麼我的生命意義,就只能由我自己來定義。

我目前認為,自己的生命意義,就是在活著的這段時間裡,真實感受各種情緒的狀態。開心、難過、羞恥、羨慕、嫉妒、自信、自卑、平靜、焦慮、期待、失落。它們不是生命的雜音,而是活著本身的一部分。

人不是只在快樂時才算活著,也不是只有成功、被肯定、被愛、抵達目標時,生命才成立。

很多時候,活著就是在各種狀態之間流動。有時明亮,有時混亂;有時接近自己,有時又偏離自己。但只要我仍然能感覺,仍然能理解,仍然能在那些流動裡選擇自己要成為什麼樣的人,那就是活著的感覺。

而這同樣也是目的。

不一定是成為最成功的人,也不一定是證明某種偉大的價值。而是在有限的生命裡,盡可能清醒地經驗自己,理解自己,並在情緒與處境的流動中,慢慢成為自己想成為的人。

對我來說,這就是生命的意義。